| 关于全面开展广东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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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2 12:20 文章来源: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场建设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粤经贸发电〔2008〕17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有关省属企业:
近年来,我省批发市场发展迅速,市场数量和成交规模不断扩大,有力地促进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加强市场管理,我委决定对全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重视本次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认真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做到工作认真负责、数据真实准确、报送按时按要求。
二、要对本地区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核实,认真填写《批发市场情况统计表(一)》(附件1)、《批发市场情况统计表(二)》(附件2),并指导、督促辖区内的批发市场填写《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并在数字调查基础上形成文字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批发市场发展总体情况、批发市场管理的先进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批发市场发展方向以及下一步管理的思路。
三、请于7月3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和附表报我委(市场建设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 批发市场情况统计表(一)
2. 批发市场情况统计表(二)
3. 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
4. 批发市场工作联络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秀霞、韩超,联系电话:020-83135871、83135817,
传真:020-83133274,电子邮箱:sccchwork_20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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