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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初: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2008-01-30 11:18  文章来源: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在节能降耗与新型工业化高层论坛上的讲话

          广东省经贸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杨建初

                (2007年12月7日)

  近年来,广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等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广东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近年来广东资源节约工作情况

  ——节能工作逐见成效。近两年节能工作明显加强,GDP能耗在最初两年上升的基础上,近两年稳步下降,总体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走势,指标值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06年,广东万元GDP能耗为0.771吨标准煤,总体水平在全国排名第二。工业节能成效明显,2003-2006年,广东工业产值能耗下降40%,其中,重工业产值能耗下降36.4%,轻工业产值能耗下降56.3%。高附加值低能耗的先进制造业发展迅速,电子信息(占全省的26.6%)、电气机械及器材(占全省的10.8%)、交通运输设备(占全省的4.78%)、金属制品(占全省的4.38%)业分别增长1.85倍、2.12倍、2.31倍和1.49倍,其同期产值能耗分别下降41.2%、43.4%、82%和72.5%,产值能耗水平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8%、22%、11.1%和40.7%。2007年以来能耗水平继续下降,前三季度全省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13%,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的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产值能耗下降13.9%,列入国家监控的25家企业产值能耗下降10.8%。建筑节能示范先行,46个示范项目正在实施。交通节能稳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得到优先发展。农村沼气工程加快建设,全省正常使用的户用沼气池已达26.35万个,大中型畜牧场沼气逐步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节水工作成效明显。2003-2006年,全省人均用水量减少75.07立方米,下降13.2%;万元GDP用水量减少208立方米,下降54.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少94立方米,下降46.5%。工业用水定额开始试行,企业循环用水率不断提高。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中水回用以及节水器具使用,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业、农村用水逐步减少,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抗旱耐旱良种,建设节水灌溉生产、试验基地18个。

  ——节地工作势头很好。全省土地利用效益居于全国前列,土地产出率从1996年的384万元/平方公里,上升到2006年的1457万元/平方公里,增长了2.79倍。2001-2005年的五年期间,广东省生产总值每增长一亿元消耗土地(新增建设用地)14.9公顷,比1996-2000年的五年期间下降了52.6%。

  近年来广东资源节约工作主要措施是:

  第一,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摆到重要议程日程。广东能源资源禀赋差,人均拥有量很低,对外依存度极高。全省人均拥有常规能源储量不到全国同类的1/20,大宗国民经济所需的矿产资源贫乏;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027公顷,不及全国平均数的1/3,仅为联合国划定的0.053公顷的警戒线的1/2;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967立方米,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全省100%的煤炭、86%的油品、20%的电力需要依靠省外调入或者进口解决。另外,广东面临着很大的环境压力,全省以占全国1.87%的土地面积承载了占全国5%和11.7%的工业废气和废水总量,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酸雨频率达52.7%。省委、省政府立足资源环境这种省情,积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明确提出实施绿色广东战略,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全省节能、节水、节地等工作,把节能、节水、节地指标等列入了全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近年来,广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节约型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双赢”的格局。一是大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效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03~2006年,广东工业九大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7.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幅0.9个百分点,其中,单位产值能耗仅为全省平均水平14.8%的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比全省工业增幅高3个百分点;七大耗能较高行业占全省工业的比重下降了2.89个百分点,产值能耗同期下降25%;第三产业增加值10967亿元,占全省GDP的42.2%,单位能耗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1.5%。近几年,全省共淘汰落后钢铁企业23家,产能1000万吨;落后水泥生产线66条,产能900万吨;已关停小火电机组266万千瓦。二是加快技术进步步伐。五年来,全省共安排资源节约科技创新、技术改造项目571项,财政资金支持3.8亿元,带动社会投入8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资源节约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与应用。三是加快开发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风电、水电、核电、气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西电东送”接受规模从2002年的350万千瓦增加到2007年约1520万千瓦,清洁电源占省内外装机总容量达到43.5%,比2002年提高7.8个百分点,四是充分发挥税收、价格杆杠的作用。积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差别电价、峰谷电价政策;推动实施阶梯式水价,全面开征水资源费,适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大大提高了各类经济主体的节约意识,有效地促进了资源节约。

  第三,建立资源节约长效机制。五年来,广东完善资源节约法规制度,建立资源节约责制和考核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一是颁布实施一批资源节约的法规标准。出台了广东节能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城镇房地产登记条例、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用水定额(试行)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二是建立资源节约责任制和考核体系。把GDP能耗降低指标予以层层分解下达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各地主要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并出台具体考核办法。三是建立资源节约执法队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节能监察中心正在组建。四是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出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提高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开放、有序的阳光土地市场。

  第四,创新资源节约工作体制。五年来,广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招商形式和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资源节约的新路子。一是创新节能服务形式。引导支持社会各种力量参与节能服务工作,广州市开展“百名节能专家企业行”活动,选择54家节能服务提供商,帮助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技术改造。二是创新土地招商形式。鼓励各地制订“零地”招商引资的具体优惠政策;积极挖掘建设用地潜力,佛山市以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为重要抓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经贸、科技、环保联手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机制,率先对清洁生产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开展发展循环经济专题调研,启动循环经济试点,构建城市、园区、企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四是创新管理体制。新上工业项目要求必须进工业园区,稳步推进现有企业的入园,设置项目入园门槛,以“集中”促“集约”。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流域管理机构,积极探索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第五,加强资源节约引导协调。五年来,广东完善资源节约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促进资源节约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完善资源节约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各地区印发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节能减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清洁生产等工作意见,出台了节能、节水型社会、土地利用等规划,有力地推进了资源节约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举办全省市长(书记)研究班、局长轮训班、专业骨干培训班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等,举办了一系列节能、节水、节地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增强各级政府领导、企业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来关心和促进资源节约活动。三是加强统筹协调。2005年,省政府成立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省直23个部门,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统筹协调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各地也相继成立了当地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协调机制,从而形成了全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现阶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应该看到,广东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有:

  (一)能源资源节约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地方没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资源节约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不够,没有将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提高到战略地位加以认识和推进,并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指标。部分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着眼于经营业绩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忽略了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全社会的节约意识还较为淡薄,节约意识、环境意识还没有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二)能源资源节约的任务相当艰巨。

  未来几年广东的节能任务更重。按照国家的要求,广东GDP能耗“十一五”期间每年平均必须下降3.43%,由于2006年仅下降了2.93%,即使2007年能够实现下降3%的预期目标,后三年广东节能的任务也将更重,GDP能耗必须每年下降3.7%以上,任务相当艰巨,不容乐观。

  广东的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仍然不高,未来五年预计需要增加建设用地约13.7万公顷,集约节约用地的任务很重。广东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异较大,雷州半岛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东江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严峻,资源性、水质性缺水问题突出。

  (三)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未来几年广东重化工业的发展对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年来广东发展较快的重工业大多属于先进制造业,其产值能耗并不高,因此,过去五年广东发展重工业对GDP能耗影响不大。未来几年,广东重点发展的行业如钢铁、石油加工、电力等产业均是耗能较高重工业行业,其产值能耗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26倍、2.89倍、2.56倍。另外,列为重点的建筑材料、纺织业、造纸等行业也是耗能较高行业,其产值能耗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4.93倍、1.48倍、2.15倍。这些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这些重化项目的投产,势必对全省能耗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加大广东节能任务的压力。

  (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

  资源节约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尚未健全。省以下节能、能源统计力量不足,大部分市还没有建立节能监察队伍。全省能源资源基础数据缺乏,统计制度还不完善,县(区)一级的能耗指标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公布制度、能源消耗监测预警制度和分析制度尚未建立。财政对节能、节水等的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的投入还相当少。

  三、下一步广东资源节约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和新举措

  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资源节约工作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加快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资源节约工作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能源资源节约工作遵循“五个结合”的原则:一是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要与构建和谐广东结合起来,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相协调;二是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要与新型工业化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实现工业化与资源节约相协调;三是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要与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起来,珠三角地区要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东西两翼和北部等欠发达地区要在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引进高消耗(耗能、耗水、耗地)产业,新上项目要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设备,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与资源节约相协调;四是能源资源节约要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积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大资源节约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与应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传统产业,实现自主创新与资源节约相协调;五是能源资源节约要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要把握国际能源资源形势,加强能源资源对外合作,积极利用国外资源以及资源节约新机制、新模式,实现对外开放与资源节约相协调。

  能源资源节约工作遵循“五个节约”的途径:一是要实现节约型产业结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增长、高附加值、高技术产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发展低能耗的现代服务业,构建节约型产业体系;二是要实现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积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努力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各个行业技术设备的先进水平,以技术促节约;三是要加强资源节约的管理,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提高能源、土地、水资源等的管理水平,加大节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以管理促技术;四是要加大资源节约的机制创新,加大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起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能源资源节约工作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以改革促节约;五是要促进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的形成,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来关心节约、支持节约和实践节约。

  能源资源节约工作遵循“三多”方法:一是要多引导,尽快完成资源节约专项规划,加快出台资源节约专项指导意见,及时发布能源资源利用状况,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引导;二是要多利用市场手段,培育发展一批资源节约服务机构,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开展能源审计以及节能审核、认证、咨询、诊断、设计、改造、融资、运行管理等服务,同时,适时调整资源价格,充分发挥价格杆杠的调节作用;三是要多用法制手段,完善资源节约的法规、标准、定额,加强节能、国土资源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促进资源节约工作。

  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具体举措是:

  第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广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高附加值、高增长、低能耗的先进制造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服务业在广东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的推广和应用,统筹规划电源电网建设,积极实施“西电东送”战略,大力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火电,适度发展天然气电,合理配置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广使用大容量、低能耗发电机组,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注重综合枢纽的建设,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同时,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船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

  第二,完善资源节约法规制度。积极推动省节能条例的修订工作,推动土地利用规划条例、循环经济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快出台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完善广东资源节约法规规章。完善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制定出台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具体办法,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加快出台重点耗能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适时修订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用水定额,建立健全资源节约标准体系。落实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推进民用建筑实行能效标识,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申报认证工作,研究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标识。落实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提高用地成本,促进节约用地。

  第三,完善资源节约奖惩机制。把资源节约列为重点支持扶持对象,鼓励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推广高效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新机制,加强资源节约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深入开展。适时调整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扩大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推行高耗能产品超耗加价制度。加强对节能、节地等的监督考评,将考核结果向全社会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实行节能环保发电调度,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把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范围扩大到全社会,促进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改造。加大节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查处一批浪费资源的典型案件。

  第四,加强资源节约的引导示范。加快国土资源规划、水资源规划、“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规划等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组织实施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社会推广。加大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对清洁生产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对省清洁生产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宣传活动,举办不同层次的节能、节水、节地培训班、研讨班。加强资源节约对外交流,启动与ABB公司的节能合作项目,推进与亚行的能效电厂试点项目合作,推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合作,加强与粤港在资源节约领域的合作。

  第五,加强资源节约的统筹协调。加强全省资源节约的统筹协调,明确年度资源节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及时进行跟踪落实。指导各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工作协调机构,出台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的资源节约工作格局。建立资源节约工作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掌握资源节约工作进展情况、能源资源利用状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对全省资源节约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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