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家电以旧换新相关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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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8 15:19 文章来源:惠州市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 |
惠州市家电以旧换新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推出家电以旧换新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家电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我市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试点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根据省的工作安排,市、县区经贸部门和中标企业分别安排工作人员到省经贸委参加为期一天的家电以旧换新培训。现在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第二步中标销售、回收网点的备案工作。我省由商务部和财政部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第一批中标企业共有28家销售企业和24家回收企业。网点完成备案后,即可开展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一、什么是家电以旧换新
1、“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2、凡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广东省居民户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3、目前,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二、如何进行旧家电回收
1、购买者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电话、网络等提出回收约定。
2、回收企业、回收网点和购买人按约定进行回收交售。购买人提供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组织结构代码证等)协助登记。回收方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提供购买人凭证第三联。
三、如何进行新家电购买
1、购买人在交售旧家电的3个月内选择销售网点,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网点处购买新家电,每交售一台旧家电可换购1台新家电,没有种类对应限制。
2、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即按新家电正常售价减去补贴(以规定的最高补贴上限为限)后的金额收取货款。
3、配合销售网点工作人员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
4、购买人收取按新家电正常售价开具的正式发票。
附件:1、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第一批销售企业名单
2、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第一批回收企业名单
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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