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市外经贸局召开全市吸收利用外资形势分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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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8 09:24 文章来源:梅州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8月13日,梅州市外经贸局召开全市吸收利用外资形势分析会,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经贸局)分管外资工作的副局长、外资股股长、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人及市外经贸局外商投资管理科、加工贸易科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广东省外经贸厅“下放外商投资审批事项暨业务培训会”精神。经商务部同意,自8月份开始,省外经贸厅决定下放部分外商投资商业项目审批权限,今后,凡新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商业企业,从事一般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含重点商品);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设店铺:(1)单店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一次性申请店铺总量不超过10家(只限港澳服务提供者,其他外资仍限单店申请)(2)单店营业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限每次单店申请)的相关业务事项均由市级外经贸部门进行审批。
会议检查落实了各县(市、区)自上半年全市外经贸形势分析会以来吸收利用外资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吸收利用外资的工作措施。会上,黄小辉副局长对上半年以来吸收利用外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布置。曾祥海局长就下来如何做好吸收利用外资工作提出了“咬定目标不放松,鼓足干劲拼到底”的工作总要求,要求全市各级外经贸部门在困难和压力面前一是要认清形势干,二是要负起责任干,三是要竭尽全力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履行好职责,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努力确保完成今年预期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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