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调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企业名单及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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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6 10:42 文章来源:潮州市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调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企业名单及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管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6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经贸局要做好节能监管工作,督促你辖区内列入省千家节能行动企业,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517号)要求,按时报送季度和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每年3月底前和将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块)报县(区)经贸局,由县(区)经贸局收齐后一式二份送市经贸局能源科。
二、新纳入监管的省节能行动企业,请于今年9月20日前将节能负责人、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报市经贸局。
三、新纳入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将2007年度能源审计报告和企业节能规划(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块),于今年11月底前报县(区)经贸局,由县(区)经贸局收齐后一式二份送市经贸局,以便汇总报省经贸委审核。
四、按省要求,新纳入监管的重点耗能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7年总体必须下降10%以上,并要与我局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市经贸局能源科联系人:阮锦泉、吴雄亮,电话:2120309,传真:2120330
附件:1、调查后潮州市纳入省千家节能行动企业名单
2、新纳入省千家节能行动企业名单
3、省千家企业节能负责人和能源管理岗位登记表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附件2 |